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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專錄取 今天開始
普通高中錄取結(jié)束以后,將進行中等專業(yè)學校的錄取。
報考五年制專科實驗班和“3+2”分段制高職教育的由河南省招辦統(tǒng)一劃定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,中專層次招生不再劃定分數(shù)線。
中專第一次錄取將于7月26日至31日進行。報考高中轉(zhuǎn)報中專的考生可憑《準考證》和學業(yè)成績通知單,直接到欲就讀的中專學校報名,參加普通中專第二次錄取。
凡報考職業(yè)學校的考生,將按照中招工作的統(tǒng)一安排,即日起由招生學校開始錄取。
報考高中轉(zhuǎn)報中職學校的學生,可于8月初開始,憑《準考證》和2012年鄭州市中招考試學業(yè)成績通知單或初中畢業(yè)證、身份證到欲就讀的中職學校報名,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錄取工作,注冊入學。
提醒
普通高中招生
明起開始錄取
按照鄭州市中招辦2012年市區(qū)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,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將于7月27日~29日進行。
27日為統(tǒng)招生的錄取審批時間;28日~29日為擇校生的錄取審批時間。
考生和家長可登錄鄭州教育信息網(wǎng)(http://ztc.zzedu.net.cn)查詢考生錄取結(jié)果。
擇校生28日前
辦理繳費手續(xù)
結(jié)果出來后,接下來,擇校生就要繳學費了。
鄭州市中招辦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,填報有擇校志愿且進入擇校錄取名單的考生,必須在7月28日前到錄取學校辦理繳費手續(xù),否則,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機會。
所謂“失去被錄取機會”,就是說不能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,將面臨“沒學上”的情況。
“小升初”不服從分配
不享受分配生資格
每年“小升初”報名時,很多家長為讓孩子上個好學校,便想著法地選擇其他學校。
昨天,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提醒,今年小學畢業(yè)生升初中就近分配以后,如果自行選擇其他學校入學,3年后,考高中時,該生不能享受分配生政策。
另外,對于雖然到分配學校報到了,但沒有在這個學校而是到其他學校就讀的,3年后同樣不能享受分配生政策。
對于這部分學生,學生和家長不要存僥幸心理,對于“小升初”不按就近分配入學,而選擇擇校的學生,在其學籍上都有備案。(河南商報記者 施彩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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