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原網(wǎng)訊 請給我一角錢,我不要泡泡糖!7月24日,新密市岳村工商所接到群眾舉報后,趕到一家超市,以“雙反”行動為契機,重拳打擊不找零、搭售商品行為,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
近日,有消費者反映,在新密市岳村鎮(zhèn)轄區(qū)內(nèi),部分商家不愿意找零錢,他們要么說沒有零錢,要么強行搭配小糖果等抵消零錢。
接到群眾反映后,岳村工商所高度重視,成立專項行動小組,在轄區(qū)內(nèi)組織為期6個月的專項行動,打擊此種違法行為。與此同時,岳村工商所還籌集專項資金,對舉報此種行為的消費者,給予少找零錢的百倍獎勵,同時對違法商家加大處罰力度。
24日,一鄭姓顧客在岳村鎮(zhèn)蘆溝街隆福超市購物時,購買了1.90元的散裝食品,收銀員以沒零錢為由,找給該顧客一顆價值一角的泡泡糖,該顧客說有糖尿病不能吃糖,不要。收銀員就讓顧客等,讓老板去找零錢,老板一去不復返,等了將近一個小時也沒回來。
當天上午,鄭姓顧客到工商所投訴后,工商所立即派執(zhí)法人員和投訴人一起到該超市,經(jīng)調(diào)查情況屬實,當即給投訴人少找零錢的百倍賠償,并責令該商家當即找零,并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,要求該商家立即改正這一違法行為。(見習記者 詹煜 通訊員 付偉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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