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兇
曾建花摸到了鄧德勇家的門前,來回踱步卻始終沒有敲門而入。她咬牙回憶道,當時我真想沖進去砍他的家人。
身處金沙江河谷地帶的巧家縣,在6月月底的干燥中逐漸抬高溫度。曾建花又一次從公安局走出,沒有任何新消息的她搭乘返回山村的摩托車。自恃消息靈通的這位摩的司機,并不知道曾的身份。閑談之間,他告訴曾建花,有兩個迤博村村民雇了趙登用,已經(jīng)被警方抓了。
事實上,鄧德勇早在5月31日凌晨便被警察帶走,而遠在玉溪打工的宋朝玉則在第二天在一場牌局中被帶走。這時,距離趙登用被確定為犯罪嫌疑人僅僅過去了20天。
一開始,憨厚的曾建花不敢輕信這個官方尚未發(fā)布的消息。直到又一次來到縣城,好友李令向她確證了兩個村民的姓名。李令是縣政府一位公務員的遠親。
曾建花又跑到了縣公安局,向接待的兩名警察說出了兩個村民的名字。然而,警方?jīng)]有回答是還是否。在公安局的過道里徘徊了半小時后,曾建花又一次離開。
循著四處打探的消息,曾建花摸到了鄧德勇家的門前,來回踱步卻始終沒有敲門而入。她咬牙回憶道,當時我真想沖進去砍他的家人。最終,曾建花保持了克制。
時間進入7月,一云南媒體記者電話告知趙登賢,省里要給他弟弟翻案。電話里,這名記者含糊其辭。一頭霧水的趙登賢聯(lián)系了某門戶網(wǎng)站的編輯,讓他幫忙更新自己的微博。
來自政府內(nèi)部的消息則等到了7月23日。清晨醒來的趙登賢,收到了一條短信:巧家爆炸案經(jīng)公安部督辦,確認為兩名征地釘子戶所為,其中一名姓宋。
這一天中午,稍有空閑的他回撥過去,對方告知了身份和姓名,趙確認對方是云南省公安廳的一名官員。
兩周后,昭通警方正式對外通報了相同的內(nèi)容。對于其中的原因,云南省公安廳的一個官員解釋道,“部委的介入,讓我們異常謹慎,也吸取了上一次的經(jīng)驗,所有證據(jù)鏈完整后,方才發(fā)布信息”。據(jù)悉,發(fā)布前夜,云南省公安廳還召集本地媒體管理層,商討發(fā)布策略。
趙登用死后,母親很難相信發(fā)生的一切。 (東方IC/圖)
被“冤枉”的公安局長
5月14日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不久,上級便下發(fā)通知:鑒于基層官員應對媒體素質(zhì)不足,原則上不準接受口頭采訪,一律使用書面采訪。
巧家縣官方幾乎是和趙登用一家同時陷入了輿論漩渦。
爆炸案發(fā)生3小時后,一條由云南一家媒體的首席記者發(fā)布的微博被瘋狂轉發(fā):一男子不滿強拆炸政府大樓,四人死亡!至此,爆炸與強拆被強制捆綁在一起。同樣是這家媒體的記者,大約在13時最先到達爆炸現(xiàn)場,隨后發(fā)布了一條微博:一李姓女拆遷戶將炸藥放在孩子的背簍里,最終在拆遷辦簽協(xié)議時引爆。
這條微博事后被證明失實,據(jù)南方周末記者調(diào)查,誤報源自記者采信了外圍信息。當時現(xiàn)場極度混亂,等待簽約的拆遷戶多為同一家族。彼此很熟悉。誰不見了,就會被誤以為是引爆者。事實上,所謂的李姓女拆遷戶當時正在四川瀘州打工。
“李姓女拆遷戶將炸藥放在孩子的背簍引爆”的信息,最終在次日被云南媒體采信刊登。同一天,官方推出了第二份通報,其中確認犯罪嫌疑人系趙登用。這是一個并非拆遷戶的年輕人,他與拆遷唯一的牽強聯(lián)系便是租住了迤博村一彭姓拆遷戶15平米的房間。
針對“李姓女拆遷戶引爆炸藥”的傳言,巧家縣警方連夜將遠在四川瀘州打工的李姓女子接回。爆炸次日,該女子現(xiàn)身醫(yī)院接受媒體記者采訪。她的丈夫在這次爆炸中遇難,婆婆和兒子有輕微的擦傷。
然而,這場自證清白的努力并不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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