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讀】翟振武:準生證僅僅是一個服務證明,不應因為一些公章沒蓋上或證明開不出來,就成為孩子降生的阻攔。準生證上登記的相關信息,便于孩子降生后,辦理“入戶”等手續(xù),但不是唯一的“證明”。是否存在超生等違規(guī)情況,在孩子落戶時,戶籍所在地還要根據(jù)當?shù)赜嬌块T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查證。因此,依據(jù)當事人承諾,居住地計生部門可以為其辦理準生證,可以通過在證內(nèi)注明“婚育信息有缺失”等具體措施,協(xié)助育齡夫婦雙方的戶籍所在地,在為孩子落戶時,查證相關信息。
3 辦準生證流程須全部公開
【通知規(guī)定】各地要加大主動公開力度,將與群眾密切相關的計劃生育證件的辦理依據(jù)、條件、程序、時限、需要提交的全部證明材料的目錄、申請表式樣、是否收費、服務承諾等信息在網(wǎng)站、辦事場所等進行公開,使群眾了解服務內(nèi)容和流程。
【背景】幾乎沒人能說清楚,辦理準生證,具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,跑多少個部門,經(jīng)過多少道關。每個區(qū)縣,甚至每個街道對辦證的材料要求、辦理程序可能都不一樣,別人的辦證經(jīng)歷只能參考,卻無法照搬。
4 準生證可以委托他人代辦
【通知規(guī)定】在縣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政務大廳設立計劃生育便民服務窗口,實行集中辦證。沒有政務大廳的,人口計生部門要設立便民服務窗口,方便群眾辦證。
進一步精簡群眾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時所需材料。對材料不齊全的,要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需補齊的全部材料。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辦。
【背景】辦理準生證,要跑多個政府部門,對于流動育齡夫妻來說,甚至多個省、市、區(qū)、縣,每個部門要求不同,因此,在工作居住地準備的材料,可能不符合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;妻子戶籍所在地開具的證明,丈夫的戶籍所在地認為不行等情況,都要打回重來。這給流動育齡夫妻,特別是懷孕中的“準媽媽”,帶來了極大的煩擾。
《首都之窗》政策咨詢網(wǎng)站顯示,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,應當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(nèi)持《結婚證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居民戶口簿》等證明向女方單位申請辦理《生育服務證》。《生育服務證》經(jīng)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道、鄉(xiāng)鎮(zhèn)計生辦蓋章后方為有效。
專家觀點
“新規(guī)體現(xiàn)計生服務人性化轉變”
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翟振武認為,該通知下發(fā),體現(xiàn)了我國人口計生服務人性化的轉變。
此前,生育服務證辦理程序繁瑣、不透明,特別是對流動人口,為證明自己的婚育情況,需要在戶籍地和現(xiàn)居住地之間來回折騰,浪費了交通資源和人力成本。
國家人口計生委此前發(fā)布的《中國流動人口發(fā)展報告2012》顯示,2011年,我國流動人口總量已接近2.3億。
翟振武說,如果所有流動人口在生育時,都要回原籍辦理“準生證”,勢必造成社會成本、家庭成本的極大浪費。而且,目前國家的人口計生政策,并不是阻攔孩子生下來,而是對違反計劃生育規(guī)定者進行處罰。因此,“準生證”只能理解為一個生育服務證明,不應與孩子是否能夠生下來,或孩子能否“上戶口”掛鉤。計生部門必須盡快轉變職能,變管理、監(jiān)督為人性化的服務,盡可能方便育齡夫婦辦理生育服務證。(新京報記者 魏銘言)
相關新聞
更多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