駐鄭單位人員的申報需經(jīng)市級企事業(yè)單位提供合作需求意向說明,按照真正急需、真正能用的原則,提出人選意向,按以上程序報送市人才辦。
呈報部門是指縣(市)區(qū)委組織部、市直相關局委、開發(fā)區(qū)、市管企事業(yè)、市管高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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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呈報單位要于5月20日前,將以下材料及電子文檔報市人才辦:
1.《鄭州市第十一批專業(yè)技術拔尖人才呈報表》(每人3份,A4紙雙面打印);
2.《鄭州市第十一批專業(yè)技術拔尖人才推薦人選基本情況一覽表》(每人5份,A4紙橫向打印);
3.《鄭州市第十一批專業(yè)技術拔尖人才推薦人選匯總表》(一式3份,A4紙橫向打印)。
4.相關證明材料(一式3份):
?。?)自然情況證明材料,包括身份證,學歷、學位證書,專業(yè)技術職稱證書等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);
?。?)有關獎勵證書和鑒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(3)有關著作的封面、目錄及版權頁;論文的刊物封面、目錄、論文全文和論文被核心期刊收錄的證明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);
?。?)企業(yè)經(jīng)營管理人選材料,還包括由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三年企業(yè)經(jīng)濟效益情況證明材料,由稅務、勞動和社會保障、審計等部門出具的企業(yè)納稅、繳納社會保障基金等情況的原始證明材料;
?。?)擔任企事業(yè)單位領導職務的人選,須提供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出具的廉潔自律情況證明材料;
?。?)其他證明材料。
聯(lián)系人:王愛敏 王霖琳
電話:67178135
郵 箱:rcb08@126.com
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
2012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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