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交管局長親屬涉嫌倒賣車牌被要求協(xié)助調查
拿牌方式五花八門
“不排除一些很有關系的人,能花錢買來指標,但是現在這種行為已經越來越少?!鄙鲜?S店負責人說。
他介紹,在2011年初,北京實行搖號購車政策不久,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,經常看到主動向客戶詢問“是否需要購車指標”的中介。
“那時,他們有渠道找到一批在限購前備案的車,通過把備案車先過戶到外地后,取得更新指標,然后再把指標倒賣給有需要的人,無論該人是否有購車資格都可以順利過戶?!痹?S店負責人對本報稱。
所謂備案車,就是在2010年12月23日北京出臺搖號購車政策之前,北京各個二手車市場內注冊入庫的備案二手車,可以按照12月23日之前的政策執(zhí)行過戶,連車帶車牌出售,不需要搖號指標。這樣的備案車當時統(tǒng)計總共有1.2萬輛,現在只剩千余輛。
彼時,小客車指標的標價在6萬元左右。但隨著備案車數量逐步減少,其指標價位也水漲船高,達到20萬元以上,“在這個價位上,花錢買指標已經不是一種有效方式了,租號買車變得更流行”。
該人士介紹,現在租號買車一年費用大約在2萬元左右,一輛車的使用壽命最多在10年內報廢,所以一般消費者多通過以租代售的方式購車,但他同時介紹,這種方式只限于有搖號資格的人。
變相買指標的方式還更五花八門,“曾經有段時間可以通過法院判決途徑獲得指標,即有指標的車主買車后,與需要指標的另一方簽訂欠款協(xié)議,做完公證后,再由法院判決將車賣給對方,由此自動獲得指標。但是后來北京市政府規(guī)定即便走判決,對方也得在有購車指標的前提下才能獲得車輛,于是這種方式也不奏效了?!痹?S店負責人說。
以租代售風險高
據本報記者了解,以租代售業(yè)務開展的前提是,購車人必須有搖號資格,以便在中簽后,將號牌還給出租方,目前出租的模式主要有兩種。
一種模式是中簽但不需購車的個人,與中介公司或者“黃牛”簽訂協(xié)議,由其代為執(zhí)行號牌出租業(yè)務,中介公司或“黃?!苯o號牌出租人一筆費用,然后向租用號牌的客戶收取租金,每月1千至2千元,直到對方中簽后,將號牌交還。
另一種模式是有備案車指標的大經銷商集團或單位,直接與租用號牌的客戶簽訂協(xié)議,每年收取一定租金,直至對方中簽后,將指標歸還。
目前后一種模式在汽車4S店中比較常見。一位日系品牌汽車銷售人員告訴本報記者,他們店中所代理的車牌出售業(yè)務,背后就是一家與汽車業(yè)務密切相關的國企。
這種看似風險較小的“以租代售”行為,實際上在法律中也存在爭議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稱,合同有效必須具備三個條件:買賣物主體合格,允許買賣,買賣雙方是真實意愿。
由于“購車指標”并不是一個可以進入流通市場的物品,再怎樣做得好看,都是違法的;而且雙方出于惡意,明確知道不可買賣轉讓還行之,將來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。
而早在2011年網上出現“可代辦搖號購車指標”等信息后,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便明確表示,小客車指標搖號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任何人只有通過搖號才能取得指標,不存在特批指標、買賣指標等行為。
但截至記者發(fā)稿時,在百度網站中仍可搜到有關代辦北京購車指標的信息,甚至有網站名稱就叫“代辦北京購車指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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