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云機場高物價背后:疑因逸臣等2公司壟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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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合同要求“同城同價”
在一份2008年白云機場候機樓租賃合同中,有一份關于候機樓內商品定價要求的附件。附件中,對品牌專賣店和品牌綜合店銷售的商鋪要求“同城同價”,不得高于廣州市環(huán)市東路高端商業(yè)圈內同品牌同質商品的價格。
而對于旅客必需品方面,分作餐飲及其他外面食用商品做了細致要求。從這份附件中記者看到如下要求,“白粥每份凈含量不少于200克,售價不高于5元;粉面類每份含量不少于100克,售價不高于20元;餃子或云吞每份含量不少于150克,售價不高于20元;米飯?zhí)撞兔糠葜辽俸瑑蓚€葷菜、一個素菜和一碗湯(或除水之外的飲品),售價不高于35元;碳酸類飲料每份不少于355毫升,售價不高于10元;咖啡每份不少于150毫升,售價不高于15元?!痹谕赓u食用商品中,對瓶裝飲用水、飲料、餅干、方便面及八寶粥等均做了詳細的限價規(guī)定,如500毫升裝農夫山泉不得高于6元、355毫升裝雪碧不高于5元、100克裝康師傅“3+2”夾心餅干不高于5元、110克裝統(tǒng)一來一桶不高于6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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